




株教通字〔2012〕17号
2012年株洲市第七届中小学生“艺术之星”
歌舞演奏比赛实施方案
一、主办单位:株洲市教育局、株洲日报社
二、承办单位:株洲日报社·株洲网
协办单位: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、南方中学教育集团(暂定)
三、报名流程
(一)报名时间:3月5日--3月25日,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、各学校请注意《株洲日报》、《株洲晚报》、《株洲网》所发布信息,按时间要求组织学生报名。
(二)承办单位《株洲日报社·株洲网》去年对网上报名系统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和完善,并增加了网上缴报名费功能。因此,今年将继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,网址为:www.zhuzhouwang.com,(或在百度输入“株洲网”实名)点击相应链接即可进入报名系统,按提示完成报名及缴费。无法进行网上付款的,可报名后至《株洲日报社·株洲网》现场缴纳费用,或通过邮局汇款,经确认后即可自行打印参赛卡及获得报名流水号。《株洲日报社·株洲网》地址: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新闻路18号株洲日报社一楼110办公室,联系电话:0731-28891100。
(三)参赛选手初赛、复赛、决赛可以选择同一曲目(作品),也可是不同曲目(作品),但缴费确认后,所有内容不得更改。参赛选手一律持参赛卡及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本或学生证),按现场抽签号参赛,具体安排请务必留意《株洲网》及《株洲日报》、《株洲晚报》发布的信息。
(四)参赛费用:按市物价局去年备案标准收费。
四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(一)比赛时间
初赛:4月7日、4月8日
复赛:4月21日、4月22日
决赛:5月12日、5月13日
5月19日、5月20日
(二)比赛地点
初赛、复赛地点: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(暂定)
决赛地点:南方中学体艺馆(暂定)
如遇时间、地点变动,承办单位将在《株洲日报》《株洲晚报》《株洲网》报名系统内及时发布信息通知参赛学生。
五、评委等有关情况说明
(一)评委由市教育局负责聘请。
(二)初赛、复赛采用拉幕(舞蹈除外),比赛顺序以时段分组,并在现场按流水号抽签方式进行。
(三)初赛、复赛比赛时间统一为3分钟,除舞蹈及西洋乐打击类外,其他项目不进行任何伴奏;决赛比赛时间为6分钟(朗诵为3分钟),除器乐(不含西洋乐打击类)外,其他项目可自备伴奏。
(四)初赛、复赛、决赛成绩各自独立,单独计取名次。
(五)所有成绩均在网上公布。
(六)决赛将实况录像,并制作成光盘,在网上公布。
六、分组分类
(一)按学生年龄层次分为五个组:
1.小低组【小学一、二年级】
2.小中组【小学三、四年级】
3.小高组【小学五、六年级】
4.初中组
5.高中组【含普高、职高】
(二)以上不同组次分别按专业类别分为五大类:
1.西洋乐(分键盘类、弦乐类、吹奏类、打击类四个小类)
2.民 乐(分弹拨类、弦乐类、吹奏类三个小类)
3.舞 蹈(体育舞蹈不列入本次比赛项目)
4.声 乐
5.朗 诵
西洋乐和民乐等器乐类项目报名时必须注明比赛时所用的乐器。
七、奖项设置
(一)学生。根据比赛成绩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、艺术新人奖,获奖学生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,获得由市教育局认定的高中学校特长生或特招生测试报名资格。另将评选出“株洲市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十佳表演艺术之星”。
获奖者按组分类评奖,决赛总人数的25%评为一等奖,25%评为二等奖,25%评为三等奖,25%评为艺术新人奖。
(二)教师。一等奖获得者其艺术指导老师、各学校组织报名工作优秀老师评为“优秀艺术指导教师”。各学校组织报名工作优秀老师评选标准:学校选送报名选手人数占学校人数的3%以上。
(三)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。评选本次艺术之星比赛“优秀组织单位”15个。评选标准:认真按文件要求,积极宣传、组织、发动学生参与。
八、活动要求
(一)各县市区教育局、中小学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宣传和组织,按要求组织好本次赛事的报名等有关方面的工作。
(二)各单位可引导学生看报、上网获悉赛事信息,还应通过黑板报、宣传栏、广播(电视)等方式开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(三)本次赛事将获得《株洲日报》《株洲晚报》《株洲网》的大量集中报道,是一次展示我市中小学生风采的极好机会,各单位务必做好学生安全文明教育和组织工作。